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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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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取得条件。(P212)
2、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P213)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P219)
2、总包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P221)
3、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P221-223)
【注意】现场的危险:正在发生的,是紧急避险权;存在这种隐患的,是拒绝权。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P225)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P229-230)
【注意】必考。义务人:施工单位。签字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2、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P231)
【注意】三项。
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P239)【注意】重点记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划分标准。
2、施工总承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P241)
3、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P244)
4、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辖。(P247)
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
1、建设单位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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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考点的相关文章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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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工程建设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P261-262)
2、采用“四新”的技术论证。(P266)
3、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机构。(P267)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按图施工的义务。(P270)
2、建筑材料、设备的检验义务。(P271)
3、...[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题库及附答案
1、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省级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废气、废水污染防治的规定。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二十)
381、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82、★一、行政诉讼管辖
行政诉讼管辖指不同级别和地域的人民法院之间在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一)级别管辖
行政诉讼案件一般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十九)
361、 ★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是指仲裁委员会的名称应该准确. <<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且该地仅有一个仲载机构的,该仲裁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该地有两...[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十八)
34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程序适用法律正确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42、...[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十七)
321、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 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322、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十六)
301、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
1.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所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2. 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按有关规定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3.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或经其验收同意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建设单位采...[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十五)
28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28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总结(十四)
261、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62、所谓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实验人员对工程中设计的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263、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