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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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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和管理活动。
未取得注册证书的,不得担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继续教育、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程信息化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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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修订说明
信念,你拿它没办法,但是没有它你什么也做不成。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07年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 号)(以下简称153号令),对于强化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注册建造师...[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申报个人及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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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
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 查看全文 ]
(撤销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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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撤销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撤销注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注销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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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销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查看全文 ]
【不予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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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证书不予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不予注册条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增项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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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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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延续注册条件: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查看全文 ]
变更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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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初始注册相关规定
初始注册条件:
(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