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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注册建造师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的相关文章推荐

住建部:注册建造师审批权下放到省级

教育能增加人固有的价值。有素的训练能坚定人的信心。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我国注册建造师队伍已近200万,而且每年报考建造师人数还在不断增长,所以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的改革,大家一直都很关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下发的“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的内容做了具体的说明,现将内容整理出来如下。 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修订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07年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号)(以下简称153号令),对于强化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注册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发展,出现了虚假注册、执业责任难落实、继续教育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现有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注册建造师管理的需要。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将原由本级审批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下放至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许可主体、许可程序、监管主体方...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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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自立自重,不可跟人脚迹,学人言语。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 查看全文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修订说明

信念,你拿它没办法,但是没有它你什么也做不成。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07年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 号)(以下简称153号令),对于强化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注册建造师...[ 查看全文 ]

关于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汇总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初始注册 变更...[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申报个人及材料要求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 1、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2、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注意从学历、工作年限或年龄等方面审核),从建设部公示的情况看,这些资格证书有问题的人员也不予通过。 3、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 查看全文 ]

(撤销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级建造师撤销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撤销注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建造师的注册: (一)注册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注册许可的; (三...[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注销注册】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销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查看全文 ]

【不予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级建造师证书不予注册相关规定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不予注册条件: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相关规定(增项注册)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增加专业考试合格后 增项注册条件: 注册建造师需要增加执业专业的,应当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专业增项注册,并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 所需资料(参照初始注册): (一)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查看全文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延续注册】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一级建造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一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延续注册条件: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查看全文 ]

变更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规定

注册周期有效期为3年 组织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申请时间初始注册期满 变更注册条件: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所需资料: (一)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有效期证明文件; (四)工作调动证明(与原单...[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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