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2015年重要考点(第五章)
成功的脑子像钻子一样动作——集中到一点。以下资讯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大家都能顺利通过证券考试!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第五章(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操作 2008.12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方法》 2006.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方法》 要聘请保荐机构的情形:首发、新股、可转债(其它:股票暂停后申请恢复的) 保荐工作底稿:保存10年 保荐业务规则:1.尽职调查;2.推荐发行和推荐上市;3.配合证监会审核;4.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内容:1.督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2.督导董、监、高管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3.关联 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4.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5.为他人担保(必考) 持续督导结束后,10工作日内向证监会、证交所报送保荐总结报告书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是持续督导的一个重要内容。 保荐协议签订、终止,保荐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发行人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招股说明书是要约邀请性文件,有效期6个月(自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招股说明书预先披露的时间:申请文件受理后,发审委审核前(多选必考)。 招股说明书重引用的财务报表在起最近一期截止后6个月内有效... [ 查看全文 ]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2015年重要考点(第五章)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