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改革最新政策: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要求改进乡村教师评审标准,不做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并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问题。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表示,在乡村教师的待遇问题中,依法保障乡村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是重点之一。 要求依法缴纳公积金及社保 许涛称,当前,我国乡村教师约有330万人,他们为乡村教育发展做出了历史性贡献,但也面临“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突出问题。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待遇问题,为此,《计划》提出多个措施,包括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并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 许涛称,《计划》要求各地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从教30年将获国家荣誉证书 《计划》还提出,由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 许涛称,这是我国首次在乡村教师中开展这项工作,“前两天,国务院、中办已经开会,开始研究相关政策。”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 [ 查看全文 ]教师工资改革最新政策:乡村教师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