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考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这里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司法考试宪法考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希望大家学习掌握好宪法的内涵,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好成绩!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 我们认为宪法是根本法是从它和部门法的关系角度来讲,若从历史上讲,则是先有法律,后有宪法,宪法的产生至今还不过二百年,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是1787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所以说宪法是近代的产物,有人问:古代有没有宪法?古代有宪法这个词,等同于刑法。 (1)英国宪法是最早产生的宪法,英国也是最早实现宪政的国家(确立宪政体制的是1215年《自由大宪章》),英国的宪法有两个特点:不成文的宪法,没有宪法法典(形式上的特点),实行君主立宪(内容上的特点)。三大构成部分: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 宪政和民主是两个对应的概念,民主是讲政权的合法性,宪政是讲不管是民主还是专制的政府,它的权力要不要受限制的问题。英国最早对国王的权力实行限制,但是它们民主真正的普选制实际是本世纪的事情,然而它搞宪政已经搞了几百年,所以说英国是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英国宪政的体制反映了两方面特点:一是内容上的特点,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体制;一是在形式上,...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