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基本权利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它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这里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的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基本权利。希望大家学习掌握好宪法的内涵,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好成绩! 一、平等权 1.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习惯、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包括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守法上的平等,而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 5.法律面前的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而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表达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宪法考点:基本权利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