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法规考点知识: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二建】
留学群二级建造师网为您整理“工程法规考点知识: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二建】”,二级建造师考试认真复习备考了,就并没有你所想象的那么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5分左右)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实行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未取得的企业,不能从事生产活动 一、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完备制度、保证资金投入、设置专职安全人员、负责人考核合格、特种人有证、管理作业人员培训、工伤保险、防治措施、救援预案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督 1.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3年。延期的,期满前3个月办理延续;有效期内,未发生死亡的,到期后,不再审查,延期3年 企业变更后10日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企业破产,应交回注销;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立即报告,媒体声明,申请补办 2.政府监督: (1)建设主管部门先审查施工企业是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后,才能颁发施工许可证 (2)企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可以撤销已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形:非法取得 三、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1.未取得安全许可证擅自从事施工活动:责令停工,没收违法所得,10-50万罚款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责令停工,限期补办延续手续,没收违法所得,5-1... [ 查看全文 ]工程法规考点知识: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二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