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专题精讲:公司法律制度
临近考试!应付考试,做题不可少。【留学群注会网】温馨提醒您:做题很重要,但是要对症下药哦,这里是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网】为您整理提供的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专题精讲:公司法律制度,希望大家乘风破浪,所向披靡,考取好成绩!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强化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2、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14年8月,董事长王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关于董事会和董事会决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应有6人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B、在确定公司经营方针时,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决定可以获得通过 C、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决定从9月起每位董事提高30%的报酬 D、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致短时间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会议决定将监事张某更换为本公司职工王某 3、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胡某召集... [ 查看全文 ]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专题精讲:公司法律制度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