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详解十
好久不见,大家复习好了吗?临近考试!应付考试,做题不可少。【留学群注会网】温馨提醒您:做题很重要,但是要对症下药和劳逸结合哦,这里是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网】为您整理提供的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详解十,希望大家乘风破浪,所向披靡,考取好成绩! 1、多选题 以下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相同之处,下列表述错误的有( )。 A、都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B、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 C、都包括因欺诈而进行的民事行为 D、都不影响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所以选项A错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不属于可撤销,所以选项B错误。 2、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 A、甲把要求乙清偿3个月前到期的债务的书面通知当面递交乙,乙拒绝接收。甲将通知留在乙处后愤然离去 B、乙对甲的债务已过清偿期1个月,乙突然不知所踪。经过2个月的多方探寻无果后,甲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声明,要求乙清偿债务 C、甲对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还有1个月即将届满时,甲意外死亡,需等待确定继承人 D、债权人甲路上偶遇债务人乙,未等甲开口要求乙偿还1个月前到期的... [ 查看全文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详解十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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