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第二章第四节:知识点
证券发行与承销每一章知识点,同学们都要复习到位,万一考试的时候考了呢?比如“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第二章第四节:知识点,详情请关注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第二章第四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规定 (一)股东大会的特别职权(5点,详记) (2)审议公司在1年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1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4)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二)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拥有表决权可集中使用。 二、上市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的特别规定 (一)董事义务的特别规定 (二)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 1.担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条件(5项)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由于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因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共7点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 [ 查看全文 ]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第二章第四节:知识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