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与承销第七章第二节考点解析-证券从业考试
要对自己有信心,认真复习证券从业考试,温习知识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并不难通过。以下”发行与承销第七章第二节考点解析-证券从业考试“由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发行与承销第七章第二节考点解析-证券从业考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七章第二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一、招股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的规定 (一)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要求 1.第1号准则的说明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 提示:凡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 (二)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披露的原则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上签字、盖章,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招股说明书应当加盖发行人公章。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上签字、盖章。 (三)招股说明书及其引用的财务报告的有效期及相关事项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1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1个月。财务报表应当以年度末、半年度末或者季度末为截止日。 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6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申请前招股说明书最后1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二、招股说明书的一般内容与格式 ... [ 查看全文 ]发行与承销第七章第二节考点解析-证券从业考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