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三章第二节考点讲解
许多考生在复习证券投资基金时,十分迷茫。面对复习,我们应该制定一个复习计划,并按照步骤实施,从容面对考试,本文“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三章第二节考点讲解”,随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来了解一下吧。 第三章第二节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与认购 一、开放式基金的募集 (一)开放式基金募集的程序 开放式基金的募集程序与封闭式基金的募集程序相似,也要经过申请、核准、发售、备案、公告五个步骤。 (二)申请募集文件 开放式基金应提交的申请募集文件项目与封闭式基金的基本相同,但开放式基金在一些文件的具体内容上与封闭式基金有所不同。 (三)募集申请的核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放式基金募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四)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核准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开放式基金的募集。开放式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不得超过3个月。 (五)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发售 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办理。 (六)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44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 查看全文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三章第二节考点讲解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