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
留学群二级建造师网为您整理“广东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的朋友们,快来看看注册二级建造师的规章吧。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建管字[2008]3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省建设厅为本省二级建造师的注册机关,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核发由建设部统一样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并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建设部备案,定期公布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情况。 第四条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 [ 查看全文 ]广东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