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住建部)
留学群二级建造师网为您整理“海南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住建部)”,海南的朋友们你们已经注册了二级建造师吗?还没有注册的,先来看看注册二建的相关细则吧!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 为规范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海南省建设厅负责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省交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公路、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核工作。 二、注册申报程序 第三条 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省建设厅提出注册申请。 第四条 注册申请实行书面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在海南建设信息网上下载申请表格填报(网址:http://www.hncic.net)。 第五条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六条 初始注册 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 [ 查看全文 ]海南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住建部)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