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说明,审批权下放到省级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一些什么内容呢?为什么要进行修订?详情请看留学群一级建造师网为您整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说明,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希望大家喜欢! 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我国注册建造师队伍已近200万,而且每年报考建造师人数还在不断增长,所以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的改革,大家一直都很关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司下发的“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对《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的内容做了具体的说明,现将内容整理出来如下。 点击查看: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修订说明 一、修订的必要性 2007年原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以下简称153号令),对于强化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注册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发展,出现了虚假注册、执业责任难落实、继续教育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现有部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注册建造师管理的需要。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拟将原由本级审批的一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下放至... [ 查看全文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修订说明,审批权下放到省级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