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西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更多广西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广西高考加分政策 1.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加5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一、二等奖者; (3)“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者; (4)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5)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获奖者; (6)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以上各奖项的奖项名称及获奖学生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获奖项目名称和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7)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应届考生,须经自治区体育局进行复核复测确认资质,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相关测试合格后才具备加分资格,同时规定只有报考非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才适用于此项加分政策。 2.烈士子女考生,加20分。 3.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 [ 查看全文 ]广西2016年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