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谈“执法”
法律被视为人们行为活动的准绳,对于法律的认识除了要包含对人们行为活动的限制。还要有透过法律之外的思考。下面是由留学群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谈“执法””。 依法治理超载超限 实现法治中国梦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权衡所以定轻重,准绳所以正曲直。”自古以来,法律的权威地位不可撼动。审视当下,公路超载超限现象屡禁不止,被形象地称为“掠夺性命的武器,道路设施的天敌”,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标准不统一、重复处罚、暴力抗法等问题都为依法治超埋下了隐患。故此,要想尽快跳出越管越乱的怪圈,必须做到严格执法、创新执法和科学执法。 执法不是儿戏,必须要严格。严格执法意味着秉公执法,严格遵照法律程序,同时也意味着执法主体恪守职责,勇于纠正执法行为。当前治超工作中出现个别执法人员对超载车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指挥超载车辆从小路逃遁,这种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现象,置法律法规于不顾,让执法成了儿戏,严重损害司法尊严。因此,执法人员必须要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依法办事,强化依法执政意识。同时政府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人员追究其相关责任,促进执法人员严格履行职责,提高执法效能。 执法不是守旧,必须要... [ 查看全文 ]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谈“执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