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
上海市公务员招生简章以及公布,相信对于那长长的招生公告内心一定存有很多疑问,留学群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希望对您报考能够解答你的疑虑! 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 一、关于报考对象 1、问:今年报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以及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海市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2、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中央及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 [ 查看全文 ]2016年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