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细则
2016年事业单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颁布,你想知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发生了哪些新的变化吗,关于养老退休金的发放会发生哪些变化了。留学群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细则,详情请见下文。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细则文件已由人社部和财政部共同推出,文件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下称《决定》),并对部分群众关心政策进行了解释。 机关事业单位延迟退休人员需继续参保 人社部与财政部联合文件指出,改革后,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继续参保缴费。但其中少数人员年满70岁时仍继续工作的,个人可以选择继续缴费,也可以选择不再继续缴费。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计发养老待遇。 “中人”过渡政策已统一 此次,人社部还专门针对“中人”过渡问题进行了解读,表示全国将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激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 [ 查看全文 ]2016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细则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