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处罚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
对于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留学群证券从业频道为您整理“【证监会】行政处罚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更多证券行业动态请持续关注本站。 证监会对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近期,我会向金建勇操纵“国海证券”股票价格、袁海林操纵“苏宁云商”、“蓝光发展”股票价格、张春定操纵“中国卫星”股票价格、马信琪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孙国栋操纵“全通教育”、“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股票价格等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金建勇、袁海林、张春定、马信琪未提交陈述申辩材料,未申请听证。孙国栋提交了陈述申辩材料,提出其没有操纵的主观恶意,也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且有配合调查的情节,请求减轻或从轻处罚。我会已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会对上述5宗案件的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没收金建勇违法所得441,911.05元,并处以1,325,733.15元的罚款;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 [ 查看全文 ]【证监会】行政处罚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当事人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