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录取条件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录取条件,更多青海高考报名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录取条件 一、省招委《关于对执行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青招委〔2006〕33号)中规定: 考生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家长在青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手续满五周年;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简称“两五一三”条件) 二、《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补充规定(暂行)》(青招委〔2011〕42号),明确了只要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就读了高中的学生均可在青参加高考,并按照落户年限参与不同批次院校的录取。具体条款为: (一)考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青落户三年以上、不满五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省内、外三本及以下院校的录取。 (二)考生及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青落户一年以上、不满三年(高考前);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参加了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以在我省参加高考并按照我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参与青海省内三本及以下院校... [ 查看全文 ]2016在青务工人员随迁(读)子女就地高考录取条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