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复习口诀
每一部完整的法律都有着一个无形的庞大的体系,而经济法也是一样,它所包含的众多法律条文之间虽然共同点不多,但都主要依赖法条的浅层次知识点,属于理论的知识点不多。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你带来: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复习口诀,希望能够对你的备考带来帮助。 一、银行业监督进行现场检查可采取的措施 口诀:寻岳父进殿 对应法条 寻:即询,询问相关人员要求说明相关事项 岳父:即阅复,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可能转移的封存 进:进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检查 殿:即电,检查用电子计算机管理业务等系统 二、核准股票发行申请的人员的禁止行为 口诀:力皆持增 表面意思:力量都持续增长 对应法条 力:即利,不得与申请单位有利害关系 皆:即接,不得私下与申请单位接触 持:不得持有核准的股票 增:即赠,不得接受申请单位的馈赠 三、不得持有、买卖、受赠股票的机构人员 口诀:他记件交券 表面意思:他以计件的方式缴纳证券 对应法条 他:其他国家司法考试法规禁止的人员 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从业人员 件:即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交: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 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 四、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口诀:企鹅跳 对应法条 企:即期,债券发行期限为一年以上 鹅:即额,实际发行数额不少于五千万元 跳:即条,仍然... [ 查看全文 ]2016司法考试《经济法》知识点:经济法复习口诀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