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甘肃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大纲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甘肃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大纲,更多音乐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甘肃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大纲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统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专业和文化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考试科目 1.主科:声乐或器乐或理论作曲。 2.基本乐理。 3.音乐听觉。 (二)计分办法 总分满分为300分,三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主科成绩占70%,音乐听觉成绩占20%,基本乐理成绩占10%。总分计分办法如下: 总分=(主科成绩×70%+音乐听觉成绩×20%+基本乐理成绩×10%)×3 三、考试内容 (一)声乐 声乐主科考试为面试,无伴奏清唱,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原生态唱法四种。每位考生须演唱歌曲一首,曲目从《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声乐考试规定曲目》(附后)中选择,通俗唱法和原生态唱法可不受该规定曲目的限制。鉴于声乐考试不再使用全曲钢琴伴奏,因此在考生演唱前只给出歌曲第一乐句的调高速度提示。(注:声乐专业考生须提前准备所演唱歌曲的... [ 查看全文 ]2016甘肃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专业统考大纲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