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会计从业考试《财政经济法规》每日一练(11.26)
2016年浙江会计从业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你是否也在为2016年第一次会计从业考试做着准备?你是如何进行备考的了,关于财政法律制度的相关考点你是否已经掌握了?考点极多的财经法规科目,每天定时定量做一些练习效果更佳喔!留学群为考生整理准备了会计从业考试《财政经济法规》每日一练,希望对大家的备考复习有所帮助! 1、王某和张某是刚参加会计工作的年轻人,对相关财经法规不熟悉。2008年10月10日,王某公司的开户银行是北京市海淀支行,王某向张某签发了一张16 000元的转账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张某将16 000元的转账支票送存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王某开出支票时,账户余额只有15 000元。张某将1 200元的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徐某,徐某是一位从业多年、有丰富经验的会计人员,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认为其不合法。 <1>、在王某对张某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的基本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 )。 A、北京市海淀支行 张某 王某 B、北京市海淀支行 王某 张某 C、张某 北京市海淀支行 王某 D、王某 北京市海淀支行 张某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支票的出票人是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 [ 查看全文 ]2015会计从业考试《财政经济法规》每日一练(11.26)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