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行政处罚7宗大股东违法违规案件
证监会依法对7宗大股东违法违规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哪些违规案件呢?跟着留学群证券从业频道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动态请关注本频道。 近期,证监会集中力量对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于日前对7宗涉嫌违法减持、短线交易和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7宗案件共涉及3名自然人股东、4家法人股东以及法人股东的4名责任人。接到事先告知书后,3宗案件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请求,4宗案件当事人提交了陈述申辩意见。 经认真研究复核,证监会依法对前述7宗案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其中5宗违法减持案件有关当事人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违反了《证券法》第38条、第86条规定,存在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及在限制转让期限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决定对涉案当事人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对“李建华违法减持案”当事人李建华处以罚款1510万元;对“陈福成违法减持案”当事人陈福成处以罚款240万元;对“杨子江违法减持案”当事人杨子江罚款1720万元;对“银基集团违法减持案”当事人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210万元;对“柳化集团违法减持案”当事人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罚款520万元。“中盐吉兰泰违法信息披露违法案”当事人中盐吉兰泰盐化集... [ 查看全文 ]证监会:行政处罚7宗大股东违法违规案件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