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
留学群中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更多中考时间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 为通过艺术素养评价,有效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课程标准,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和艺术实践能力。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的精神,出台《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质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16年开始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艺术素质评价由初中三年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测试两部分组成。 初中学生艺术学习三年的过程性评价是从初一至初三所学艺术课的真实记录,每学期由美术、音乐教师根据学生在本学期课堂的综合表现给予综合评定。评价内容包括艺术课程学习的情感态度和课堂表现(40分)、作业完成及考试情况(30分)、参与学校或班级文化建设(10分)、参与学校社团活动的积极性(10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比赛获奖情况(10分)。评价由音乐和美术老师根据学生平时在本学科的学习表现和成绩给予单独评价赋分,每学期最终结果由两科成绩总分除以2纳入相应的等级。评价结果按分数分A、B、C、D四个等级形式呈现,其中100-85分为A等级,84-75分为B等级,74-60分为C等级,60分以... [ 查看全文 ]2016乌鲁木齐市初中毕业生艺术素养评价指导意见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