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解读(17)
在一级建造师考试还没到来之前,考生们可以多熟悉一下知识点哦。这里提前祝愿所有考生都能取得好成绩!下面是留学群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整理“2016年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解读(17)”。 2016年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监理人职责 1.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3.监理人处理变更事宜时,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016年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FIDIC系列合同条件 四种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和合同计价方式: 合同类型 适用范围 ... [ 查看全文 ]2016年一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知识点解读(17)的相关文章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