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2016年一级建造师知识点复习(15)
下定了决心要通过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那么就不要对复习松懈哦,留学群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整理“【建设工程法规】2016年一级建造师知识点复习(15)”,希望同学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查看汇总: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点汇总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记录的认定标准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所列行为; (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 (3)泄露商业秘密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 (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 (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 (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建筑市场诚信行为的公布 (一)公布的时限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 [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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