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解析:动火等级的划分
“2016年二建《建筑工程实务》考点解读:钢结构工程”由留学群二级建造师频道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汇总: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知识点精讲汇总 2016年二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解析:动火等级的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 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脊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审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二级建造师频道编辑推荐: 2016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技巧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6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名流程汇总 2016年各省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入口及时间汇总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实务》模拟题及答案汇总... [ 查看全文 ]专题推荐:
2016年二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解析:动火等级的划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