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工程保修有关规定
留学群二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整理“2016年二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工程保修有关规定”,任何事情,你如果不付出努力,是永远都做不成的,为了拿到二级建造师证,现在开始努力复习吧。 工程保修有关规定 一、适应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装修工程)的质量保修,适用本办法。 二、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三、保修期内施工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 五、处罚 (l)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汇总: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知识点精讲汇总 二级建造师频道编辑推荐: 2016年二级建造师备考技巧 2015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真题及答案汇总 2016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上报... [ 查看全文 ]2016年二建《建筑工程实务》重点:工程保修有关规定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