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重点(二)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教育学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教师资格证教育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重点(二)”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证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第二章小学教育复习提要本章简要地介绍了我国小学教育的发展历史,详细地阐述了义务教育的意义、法律保证以及小学教育在义务教育的地位,并论述小学教育的目的和素质教育。知识点梳理1.我国小学教育的历史发展小学教育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第一个阶段的教育,也称初等教育,教育对象一般为6岁~12岁的儿童。小学教育是基础教育,是对全体公民实施的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1)我国古代的小学教育我国的小学产生于殷周时代。(2)我国近现代的小学教育1878年,张焕纶所创办的上海正蒙书院内附设的小班,是近代小学的开端。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规定设初等小学堂,并规定初等小学教育为义务教育。1840年以后,我国的小学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发展变化的基本特征是:①逐步明确了小学教育为普通教育、义务教育的性质。②学制改革逐渐向世界其他国家靠近,采用修业年限为6年的“4—2”学制。③逐步明确小学教育是为培养合格公民打基础的教育。④从小学堂到小学校都有了公立和私立两类。(3)建国以后的小... [ 查看全文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教育学》考试重点(二)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