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复习(19)
你熟悉证据的种类、民事纠纷处理方式考点吗?留学群一级建造师频道为了考生能多熟悉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点整理如下,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一级建造师考点级考试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是指7种证据形式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一)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1.一般表现为各种书面形式文件或纸面文字材料。 2.包括电报和电子邮件。 3.书证应提供原件。 4.如提供复印件,但无法与原件核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二)物证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1.物证应当提交原物。 2.如提供复制品,但无法与原物核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三)视听资料 1.视听资料易于通过技术手段被篡改,所以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论据。 2.对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资料,只要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可以作为认定案件的依据。 (四)证人证言 1.不出庭可提交书面证言。 2.与一方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五)当事人陈述 只... [ 查看全文 ]2016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知识点复习(19)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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