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法规: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点及示例(5)
2016年二级建造师的考生们建筑工程法规考点熟悉掌握了吗?理解型,关系型考点有哪些呢?跟着留学群二级建造师频道一起来看一下,希望考生都能多熟悉考点,更多考点、试题以及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本频道。 2016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法规考点:理解型考点 理解型考点 例1.下面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错误的是(ABCE) A.不安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的抗辩权 B.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机会行使不安抗辩权 C.一方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后则意味着合同的终止 D.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而中止合同,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E.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一方对另一方能否按照合同履约感到担心,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去与之订立合同 这是在考察考生对不安抗辩权的理解。像这样的考点是很有一定深度的了,它要求考生必须真正理解了这个知识点后才能做得出来。我们来分析一下上面的各个选项。对于A项,明显是错误的,不安抗辩权属于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如果是后履行的一方,就完全可以相机行事了,根本就不用不安了。对于B项,显然也是不正确的,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了,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的抗辩权,那么,合同中应该后履行的一方就没有这个权利。对于C项,显然也不正确,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结果是“中止”合同,当然不排除最后“终止”的可能性,但是,如果另一方表明了具有履... [ 查看全文 ]建筑工程法规:2016年二级建造师考点及示例(5)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