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一卷《宪法》试题及答案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司法考试中,广大考生又是如何备考司法考试宪法科目的,如何才能够高效地宪法的相关考点及知识了?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学会进行知识点的归纳。详情请看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提供的“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试题及答案”。 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1954年《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修改的提案主体 B. 1982年《宪法》是对1954年《宪法》的全面修改 C. 我国现行宪法共进行了四次修改,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 D.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的内容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宪法的修改、宪法的历史发展。 选项A错误。宪法的修改的提案主体是1982年《宪法》的规定。 选项B错误。1982年宪法是对1978年的全面修改。我国宪法共经过了三次全面修改,六次部分修改:第一次全面修改是对1954年宪法的修改,通过并颁布了1975年宪法;第二次全面修改是对1975年宪法的修改,通过了1978年宪法;第三次全面修改是对1978年宪法的修改,通过了1982年宪法。 选项C正确。目前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通过了共31条修正案。 选项D正确。有关宪法修正案的内容注意看“宪法的... [ 查看全文 ]2016司法考试一卷《宪法》试题及答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