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工作绩效考核方法
下面是由留学群整理的政府机关工作绩效考核方法,欢迎阅读。更多绩效考核相关文章,请关注本栏目。 一、总则 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省属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1〕63号文)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各科室和机关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机关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 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 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 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5.脱产学习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基数及资金来源 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绩效工资资金来源由***筹措。 四、考核时限 ***机关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科室 完成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将结合的考核制... [ 查看全文 ]政府机关工作绩效考核方法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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