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带来了:“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司法考试商法是司法考试三卷重点考查的科目之一,商法的考题通常会与我们社会中的一些事例联系起来。那么关于商法的重点知识点你记住了多少?做做试题巩固一下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王某、张某、田某、朱某共同出资180万元,于2012年8月成立绿园商贸中心(普通合伙)。其中王某、张某各出资40万元,田某、朱某各出资50万元;就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协议未特别约定。 请回答第92-94题。 1)鉴于王某、张某业务能力不足,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而张某的对外签约权仅限于每笔交易额3万元以下。关于该合伙人决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因违反合伙人平等原则,剥夺王某对外签约权的决议应为无效 B.王某可以此为由向其他合伙人主张赔偿其损失 C.张某此后对外签约的标的额超过3万元时,须事先征得王某、田某、朱某的同意 D.对张某的签约权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该合伙人会议决议有效,王某不再享有对外签约权,王某不能... [ 查看全文 ]2016年司法考试商法真题及答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