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要求和教育部、浙江省高考招生改革精神,按照“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名称:浙江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057。 第六条 办学层次: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浙江省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留学生教育。 第七条 办学地点:小和山校区位于留和路318号(浙江省杭州市小和山高教园区内),安吉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原则上,2016级新生第一学年安排在安吉校区就读,大一结束到小和... [ 查看全文 ]2016年浙江科技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