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浙江海洋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海洋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学校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凡参加2016年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浙江考生均适用本招生章程。 第三条 浙江海洋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浙江海洋学院,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以海洋为特色,理学、农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 第五条 学校主校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长峙岛,枕山环海,设施先进,风景宜人。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340,浙江省代码为:0010(普通招生)。 第... [ 查看全文 ]浙江海洋学院2016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