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16)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师范类专业人才选拔机制,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湖州师范学院在2016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湖州师范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16年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学... [ 查看全文 ]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16)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