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国际贸易欺诈案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国际贸易欺诈案,本次为你带来的是司法考试国际案例中国际贸易欺诈案,关于国际经济法中经济贸易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法律条文你是否有复习到又是否已经掌握了,那么你将如何将所学知识点与下面的国际案例案情联系起来进行案例分析了。希望广大考生结合实际,考出好成绩! 【案情分析】 双方的争议要点如下: (一)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 申请人称:本案中构成违约的一方是被申请人,在于其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派船装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装运期间为1996年6月25日至7月15日。申请人虽于1996年6月25日传真要求被申请人派船接货。因被申请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派船义务。双方当事人于 1996年7月5日在××市进行了协商,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在合同规定装运期内履行合同,派船装货。被申请人代表×××和×××提出不能如期派船装运,但同意价格上调的要求,同时要求申请人不要将该货转卖他人。关于装运期,林承恩说回香港后将尽快确定船名和船期。申请人于1996年7月9日及23日两次发传真给被申请人要求立即答复能否于1996年8月10日前装运出去,并将7月5日协商内容再次以文字形式加以强调传真给对方。1996年7月23日,申请人致被申请人写明:"上述合同的最后... [ 查看全文 ]2016年司法考试综合案例分析:国际贸易欺诈案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