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国际私法》习题: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法考试《国际私法》习题: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考生们现在已经开始复习2016司法考试了吗?复习期间可以多做做司考一卷试题练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单项选择题:1、中国公民陆某2001年通过其在甲国的亲戚代为申请甲国国籍,2002年获甲国批准。2004年5月陆某在中国因违法行为被刑事拘留。此时,陆某提出他是甲国公民,要求我有关部门通知甲国驻华领事。经查,根据甲国法律陆某持有的甲国护照真实有效;陆某本人到案发时从未离开中国,也从未申请退出中国国籍。根据中国国籍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A.陆某仍是中国人B.陆某是中国境内的外国人C.陆某是中国法律承认的具有双重国籍的人D.陆某的国籍状态不确定正确答案:A2、高某出生在甲国,其父亲是乙国人,母亲是丙、丁双重国籍人,假设对原始国籍的获得,甲丙两国采取纯粹的出生地主义,乙丁两国都采取纯粹的双系血统主义。此时,根据有关国际法规则和国际实践,对于高某此时国籍状况,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A.高某可能拥有甲乙丙丁四国的国籍B.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丙三国的国籍C.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丁三国的国籍D.高某仅可能拥有甲乙两国的国籍正确答案:C3、甲具有美国国籍,在加拿大有其...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国际私法》习题:第二章国际私法的主体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