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央行2月14日发布新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较于以前的柜台债券业务,新规在开办机构、投资者主体、交易品种、债券类型等方面都有所放宽,想知道新规具体的内容吗?跟着留学群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央行新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央行2月14日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相较于以前的柜台债券业务,新规在开办机构、投资者主体、交易品种、债券类型等方面都有所放宽。央行称,新规旨在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 现存的柜台债券业务主要是由商业银行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银行等渠道向企业、个人投资者分销、买卖债券,债券品种只限于国债、国家开发银行债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等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投资者的债券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多以持有到期为主。 根据新规,柜台债券业务今后的开办机构不再限于商业银行,满足条件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人都可申请成为开办机构。柜台债券的品种则在上述四类债券的基础上,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债券。 在交易品种方面,此前主要是现券买卖,此次新增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以及经央行认可的其他交易品种。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放开回购交易... [ 查看全文 ]央行新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