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三2016民法考点:非法人组织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卷三民事法考点: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关于非法人组织的相关的知识点你记住了多少?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人组织〕,也就是法律中所说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中的其他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非法人组织具有以下特征: 1、非法人组织为社会组织。 2、非法人组织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的条件 二、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 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也具有民事诉讼能力,是既不同于自然人也不同于法人的另一类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只具有相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其在财产和责任上不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三、非法人组织的种类: 1、营利性非法人组织和非营利性非法人组织。(成立的目的) 2、需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和不需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其成立是否需要办理登记) 第二节:合伙 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合伙〕是指由两个以上的人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其特征是: 1、合伙是按照共同协议组成的联合体。 2... [ 查看全文 ]司法考试卷三2016民法考点:非法人组织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