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2】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法理学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2】”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只有县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才有常委会,乡镇里没有常委会(职能由主席团行使)。 从省级到乡镇一级哪级没有人大,有没有不设人大的地方?有,一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即行政公署或地区不设人大,我国虽实行地市合并,但尚未合并完成,还有大量地区存在,它们有一府两院但没有人大;二是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区公所,区和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均无人大。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1.职权,地方人大的职权,重点是他们的立法权,《立法法》规定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立法权,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也有立法权,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可以制定民族自... [ 查看全文 ]2016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2】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