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证明责任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证明责任”,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一)证明责任的概念 证明责任也称举证责任,是指人民检察院或者当事人应当收集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应予认定的案件事实或有利于自己的主张的责任;否则,将承担其主张不能成立的风险。 证明责任所要解决的问题是,诉讼中出现的案件待证事实应当由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以及在诉讼结束时,如果案件待证事实仍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应当由谁来承担败诉或者不利的诉讼后果。 (二)证明责任有三个特点: 1、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的诉讼主张相联系; 2、证明责任是提供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 3、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即诉讼风险的分担机制。 (三)证明责任的分担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分担,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即4句话: 1、由控方承担 (1)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的责任,由执行控诉职能的国家专门机关承担,即由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等承担。 (2)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对其控诉承担证明责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责任(有罪或者无罪),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陈述,而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沉默权。 3、在例外... [ 查看全文 ]司考新刑事诉讼法知识点: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