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审查起诉
报考了2016司法考试的朋友们,还有哪些刑事诉讼法考点没有全掌握呢?详情查看本文“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审查起诉”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重要考点:审查起诉正常情况下,检察院的整个审查起诉阶段分为三个步骤:对移送案件的受理—→审查起诉—→作出起诉决定或不起诉决定。根据相关规定,有四种特殊情况需要注意:1.发现无违法犯罪行为或者犯罪并非嫌疑人所为的。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2.发现新罪的。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3.发现遗漏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中,发现遗漏依法应当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提起公... [ 查看全文 ]司考《刑事诉讼法》重点:审查起诉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