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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

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考点: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由于合同纠纷案件既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问题,也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问题。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与因运输合同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  ②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  ③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④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即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之中进行选择,而且必须作出明确的、唯一的选择。例如当事人双方约定对于所发生的争议,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这类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的协议,如果当事人无... [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思路的相关文章

巧记司考民诉刑诉回避对象

本文“巧记司考民诉刑诉回避对象”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民诉和刑诉的回避对象应该这样记: 民诉回避对象:看神剑翻书(勘审鉴翻书) 刑诉回避对象:见证神剑翻书(检侦审鉴翻书) 因为看=见证,所以,刑诉的回避对象其实和民诉对象一样! 勘=勘验人,审=审判人员,鉴=鉴定人,翻=翻译, 书=书记员,检=检察人员,...[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法地域管辖考点

“司考民事诉法地域管辖考点”该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不少考生对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还有哪些没有掌握呢?考生们一起来看看吧!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法地域管辖重点解读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中相对容易拿分的科目,将重点法条和重点知识点掌握透彻,获得高分并不困难。考试大网为您奉上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部分重点法条的解读,希望对司法考试的考生可以有所帮助。第19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查看全文 ]

司考如何有效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

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如何有效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考友一定要加油复习司法考试,多看看民事诉讼法知识点,才能拿到司法考试证书!民事诉讼法作为一门程序法,规定了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在民事案件中的行为方式、权利义务,是一套完整的有始有终的办事规程,有很强的体系性,或者说程序性,应当说比较容易把握;但是也正是因为其这一特点,也决定了其知识点较为琐碎,甚至有些知识点并无太多法理可言,就是一种习惯,...[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证人不用出庭的五种情况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证人不用出庭的五种情况”,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证人不用出庭的五种情况自然灾害:东邪 桃花岛在东边老是有台风 特殊岗位:南帝 皇帝是一种特殊职业 路途遥远:西毒 西域白驼山离这里很远 年老体弱:北丐 讨饭的一般都是老的或者有残疾的 其...[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法总则考点

本文“司考民事诉法总则考点”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法考试临近,关于司考民事诉讼法一些还不熟悉的重要考点,朋友们一定要弄懂哦!民事诉讼法是司法考试中相对容易拿分的科目,将重点法条和重点知识点掌握透彻,获得高分并不困难。第3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4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复习方法:法条源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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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审理期限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审理期限”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132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必背法条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必背法条”,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复习司法考试的考生都知道,重点法条复习是民事诉讼法复习中至关重要的环节,留学群网的小编帮您整理了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必背法条,方便大家复习。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基本思路

在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基本思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基本思路由于合同纠纷案件既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协议管辖问题,也涉及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问题。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1)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意见难点条文

相信考生们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都复习得差不多了吧,快来查漏补缺吧,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意见难点条文”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年国家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意见难点条文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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