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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开始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开始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开始,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一)申请执行1、申请执行期(2008/三/85)215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2、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3、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断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二)移送执行:执行规定19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案件;民事制裁决定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司法考试三卷栏目为您推荐: 2016年司法考试备考技巧 2016年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 [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开始的相关文章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调解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调解”,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第9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85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86条 人民法院进...[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上诉案件的审理

多熟读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你的司法考试复习有帮助,能让你更加熟悉知识点。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上诉案件的审理”,欢迎您下载!一、审理范围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民诉法151条)但判决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审改规定35条)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提出的请求,可以不予审查。(审改规定36条)二、审理方式开庭审理与迳行裁判迳...[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撤销仲裁裁决

2016年司法考试迫在眉睫,那么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重点知识你都记住了吗?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撤销仲裁裁决”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1、申请主体:双方当事人2、管辖: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3、法定期间: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6个月4、法定情形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一)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仲裁法第58条第1款规...[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上诉的提起与受理”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上诉的提起 1、上诉的实质要件:允许上诉的判决与裁定2、上诉的形式要件(1)有上诉权的人应是一审判决中实体权利与义务承受人;(2)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上诉的,均为上诉人;(意见176条...[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仲裁协议的效力 (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2010/三/43) 1、对当事人的效力— 约束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权 2、对法院的效力— 排斥法院的司法管辖权 仲裁法第26条: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财产担保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财产担保”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重点法条】第二百五十一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第二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原告和被告

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原告和被告”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原告人是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称为自诉人,相对于公诉人而言。公诉人是代表国家提起刑事诉讼的检察人员,他们既处于原告人的地位,又负有法律监督任务。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称为...[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以执行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仲裁裁决的不予以执行,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条件 1、申请主体:被执行人 2、管辖:执行法院 3、法定情形 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三/49) 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注意民事诉讼法修改动向」 民事诉讼...[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普通程序

复习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生们,一定不要错过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普通程序”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重点哦,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普通程序的审理阶段 (一)起诉与受理 1、起诉条件的理解与适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有明确的被告;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第四,...[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证明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证明”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第64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考点]举证责任的承担,...[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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