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相关文章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的相关文章推荐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

加油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准确确定原告与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的概念有所了解。所谓原告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所谓被告,是指被原告指称侵犯其合法权利或者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并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确定原告与被告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  例:甲钢厂将钢材卖给乙建材公司,乙建材公司又将该批钢材卖给丙建筑公司,丙建筑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批钢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果丙建筑公司与乙建材公司交涉无果,其可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知识点]原告与被告的确定  在本案中,由于乙建材公司与丙建筑公司之间存在钢材买卖关系,因此,丙建筑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只能将乙建材公司作为自己的被告,而不能将最后可能因提供不合格质量钢材而承担违约责任的甲钢厂直接作为自己的被告。但是,由于乙建材公司与丙建筑公司之间案件最后的处理结果必然涉及甲钢厂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此,甲钢厂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本案诉讼。此时,如果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作为无独... [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民事诉讼的原告与被告的相关文章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公示催告程序

朋友们来看看自己对司考民事诉讼法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吧,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公示催告程序”,预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一、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当事人概述

加油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做题,多看看教材,理解教材中的知识点,就有希望通过司法考试!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重难点:当事人概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 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 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 当事人适格(含义 当事人适格的标准 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第二审程序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法条:第二审程序”,欢迎您阅读下载!1.只有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都届满后,双方没有提起上诉的,裁决才发生法律效力。 2.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上诉其应当以最后一个收到裁决的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来计算;普通共同诉讼人的上诉期则分别计算。 3.司法解释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 查看全文 ]

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

本文“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自行回避与申请回避”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许多人都认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试难,其实不难的,一起来看看吧。 回避制度是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对于从程序上保证人民法院公正裁判案件,从而维护人民法院公正执法形象。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上述四部法律对回避制度的规定是较为原则,既不利于当...[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考友有没有好好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呢?要想早日通过司法考试,就必须努力看书弄清知识考点才行!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1、申请主体:双方当事人2、管辖: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3、法定期间: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6个月4、法定情形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一)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仲裁法第58...[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专属管辖

每天挤出时间,坚持复习司法民事诉讼法,每天看一些民事诉讼法考点,辅以,有恒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专属管辖”,欢迎您阅读下载!专属管辖(一) 专属管辖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34条:(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金钱债权的执行措施

还在复习2016年司法民事诉讼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对金钱债权的执行措施”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对金钱债权的执行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1)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范围《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考友们还有哪些2016年司考民事诉讼法的考点没有背熟呢?详情请看本文“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参诉根据: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实务中的几种常见类型 (1)连环合同引起的诉讼。 (2)因使用原材料加工成品引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的若干规定》中第9条、第10条以及第11条中...[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开始

面临司法考试,许多考生都茫然无措,不知道从何下手复习,首先来看看司法民事诉讼法考点知识吧,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的: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执行开始,希望对你备考有所帮助! (一)申请执行1、申请执行期(2008/三/85)215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 查看全文 ]

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调解

以下资讯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调解”,希望每个考生都能认真复习司考民事诉讼法,多看看书,熟悉每一个知识考点,取得好成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第9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85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86条 人民法院进...[ 查看全文 ]
推荐访问
法务部诉讼科员 法务部诉讼副经理 2015高考语文考点汇总 2015高考历史高频考点 笔记本销售专员 被告席 笔记本售后服务工程师 北京新托福考点 雅思沈阳考点变迁通知 荷兰语学习笔记 口语笔记 北京雅思考点 2015年新托福考点信息 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 司考合同法 诉讼代理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民事起诉状 高考物理高频考点 中考英语考点跟踪训练 民事代理合同
热点推荐
司法考试卷二考点 国际私法 司法考试卷二真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司法考试卷三试题 经济法 司法考试卷二试题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时间 司法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